•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2:21:13 股吧网页版
*ST海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701 号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 第 1-7页

财务报表 ...... 第 1-12页

财务报表附注 ...... 第 1-84页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82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701号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
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海华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青海华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如青海华鼎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7 所述,青海华鼎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32,317.70 万元。由于收入是青海华鼎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营业收入的确认对青海华鼎的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存在青海华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本期营业收入的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或服务合同,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条款,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本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或者订单、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抄表底数、加注记录等原始凭证,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并对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以核对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对应的发货单、签收记录、加注记录等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样本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访谈,获取了与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则的规定。

(二)非流动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青海华鼎后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涉及减值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投资性房地产为 2,128.28万元、固定资产为 21,975.71 万元、土地使用权为 4,866.71 万元、商誉为5,173.18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8,211.24 万元,2025 年度确认的减值损失如下: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为 140.59 万元、固定资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