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4
公告编号:2018-111
证券代码:871683 证券简称:泰盟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泰盟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长春泰盟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盟股份”或“公司”)因筹划购买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预计该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泰盟股份股票已于2017年8月10日起暂停转让。根据泰盟股份发布的《长春泰盟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公司股票复牌时间不晚于2017年11月9日。因购地事项一直处于推进中,泰盟股份股票经多次申请延期恢复转让,原定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8月7日。
2018年7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发现泰盟股份为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制动盘、转向节等产品产销量,从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采购了大量的机器设备,签订的采购设备总金额已累计达到总资产的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履行采购设备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8年8月1日,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泰盟股份股票继续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1月6日。
本次采购设备构成的重组,涉及的交易对方包括格劳博机床(中国)有限公司、埃马克(中国)机械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埃博普感
公告编号:2018-111
应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大连思必德机电有限公司等众多设备供应商。交易各方已对采购内容、技术规格、交易价格、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交货安排、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磋商,并在已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中进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重组尚需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以及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所披露文件的完备性审查,无须取得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事前审批意见。
本次重组已聘请主办券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无须聘请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目前,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对公司重组事项进行尽调和核查,并正在履行中介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预计2019年1月上旬,公司将完成首次信息披露。在重组过程中,公司未更换相关的中介机构。
因中介机构正对重组事项进行调查,且尚在履行其内部审核流程,预计2018年11月6日前,公司无法完成首次信息披露,故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9日申请股票继续延期恢复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于2018年10月23日同意公司继续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1月18日。
在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进展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1
长春泰盟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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