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25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20-051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有对外担保的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城股份”)于 2020年 10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债权债务事宜的议案》,公司管理层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及诉讼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将针对公司存量违规担保问题,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并力争于 2020 年年报披露前予以化解,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 公司将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如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问
题,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在化解违规担保风险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同时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公司利益,保证不再发生违规担保和大股
东资金占用行为。
四、 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审议通
过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判
例,违规担保的合同无效,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后续公司将启动
司法程序,针对存量违规担保向相关法院提出复审申请,主张公司权
利,维护公司利益,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将继续追究相关主体的责任。
五、 公司将在披露 2020 年年报的同时,专项披露处理违规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的处置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经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小组全面自查,公司现有违规担保情况如下:
一、为公司孙公司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富源”)向万某某借款6750万元提供担保【详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1、基本情况
2011年8月13日,江西省家电市场海兴家电行(业主万某某)与江西富源(系成城股份孙公司)、成城股份签订《协议书》,约定江西省家电市场海兴家电行借给江西富源8000万元,实际借款6750万元,成城股份对江西富源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2012年至2013年,因江西富源未偿还借款、成城股份未履行保证责任而引发诉讼。
2、目前进展
(1)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时任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某某、徐某某等16名责任人员)〔2017〕23号》
(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判决:被告江西富源偿还万某某借款6750万元及相关利息。成城股份、成某某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江西高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2015年3月9日,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2196万竞得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江西高院裁定,本公司持有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归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呈中泰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成某某为公司孙公司江西富源清偿到期银行债务向胡某某借款6710万元【详
见《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1、基本情况
2012年7月7日,胡某某与成某某、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成城股份就2012年6月27日成某某向胡某某借款事宜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如下:成某某向胡某某借款6710万元用于偿还江西富源到期银行债务,月息6%,深圳中技和成城股份对合同项下债务向胡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担保行为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决策程序。2012年至2013年,因成城股份未实际履行保证责任引发诉讼。
2、目前进展
(1)2017年3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时任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某某、徐某某等16
名责任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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