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为乔)
本人杨为乔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本人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与决策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为乔,男,1970 年 9 月出生,法学硕士,法学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教研室负责人。长期深耕金融法、经济法、公司企业法、现代支付结算法等课程的教学、研究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理论素养。2012 年 5 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6527),具备合法合规
的独立董事任职资质。目前兼任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高铁电气、科创板)、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一机)、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长银消金,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经验。
本人及配偶、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办法》第六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则中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履职期间始终保持独立的身份与判断,未与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任何利益关联。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将勤勉尽责作为履职核心,主动
参与公司治理各环节工作,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重大决策等情况,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与建议权,各项履职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202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自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至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共计 7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无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情
况。其中现场会议 4 次,通讯会议 3 次;审议 57 项议案,
对上述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慎的原则,事先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文件资料,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独立行使独立董事权利,认真积极履行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议案
28 项。本人现场出席全部股东大会/股东会(含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出席临时股东会 2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现场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参与议案审议与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并现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年度全部 2 次会议,审议《关于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共 2 项。履职中,严格按照提名规则,对候选人专业素养、任职能力、职业操守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资质符合岗位要求,为公司治理层及经营层建设把好资质关。
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年度全部 2 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提案共 9 项。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经营业
绩,对薪酬方案、激励计划的合理性、考核机制的科学性进行专业研判,确保薪酬考核体系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兼顾股东利益与核心人才激励。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现场出席本年度全部 6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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