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6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
通过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公司改善运营效率效果、防范风险、实现发展目标。本制度明确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由专职审计人员组成。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
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所属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抽调。
第六条 实行审计回避制度,与审计事项有牵涉或亲属关系的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审计工作。
第七条 公司为审计部的正常运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履行职责必要的经费,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合同文件、财务报告等资料应无条件提供给审计人员,保证其及时掌握信息。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主要职责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公司根据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八)每一年度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九)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重大经营决策和投资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及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年度终了时对部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十二)对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培训、考核;
(十三)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行使下列主要权限:
(一)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审核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
(三)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或个人,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可采取封存有关账册、冻结资产等必要的临时应急措施,并提出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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