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6-010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解释了“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规定,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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