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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18:30:21 股吧网页版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公司投资者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的前提下,进行薪酬水平对标,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性。

(二)坚持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形成企业和个人利益共同体。
(四)坚持合规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要求,严守薪酬发放合规底线,规范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确保薪酬管理公开公正、合法合规。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明确高管薪酬确定依据与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报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董事会对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公司党委负责前置研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等重大权益分配事项。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日常管理牵头部门;证券投资部负责独立董事薪酬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会同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筹推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落地实施。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以上年度工资总额清算额为基础,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以及当年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预算情况,参考工资指导线,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合理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与利润总额挂钩,其中,利润总额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在不超过利润总额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利润总额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应当下降。

第十二条 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及调整方案、清算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并报集团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工资总额预算完成备案后,由公司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自行决定内部工资总额调控方式、内部收入分配结构和水平,不得违规超提、超发。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纳入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实行统筹管理。

第四章 薪酬结构及标准

第十五条 董事薪酬结构及标准:

(一)独立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制,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除此以外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内部董事(非独立董事且在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具体经营管理工作,包括职工董事):根据其所任职的岗位及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以董事身份领取薪酬;

(三)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发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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