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文英)
本人作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职。任职
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快速熟悉公司情况,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基本信息
姚文英,女,汉族,1967 年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自治区先进工作者、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称号。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宏邦节水、星沃机械、立昂技术、雪峰科技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九洲恒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外部董事、新疆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泰化学、立新能源独立董事、冠农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性的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进行独立性自查,向公司
提交了《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独立性状态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不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2.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任职;3.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能够持续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席次数
姚文英 8 8 0 0 否 4 4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全程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会议中,对各项议案审慎研判,主动参与议题研讨,充分结合专业能力发表意见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在股东会上,认真听取各方股东意见,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慎研判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议案中存在的疑问与待明确事项,会前与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核实,依托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进行客观分析论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与自身意愿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恪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依规履行委员职责,全程出席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对提交审议的事项逐一开展细致审阅,深入核查事项背景、合规性及潜在风险,以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发表专业意见,所审议事项均同意提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为专门委员会高效履职、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期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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