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传兵)
本人作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
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连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个人基本信息
王传兵,男,汉族,1977 年生,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进行年报审计、IPO 审计、资产重组中的财务审计等的经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冠农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冠农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性的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进行独立性自查,向公司提交了《关
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换届前后独立性状态均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不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2.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任职;3.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能够持续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和 7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席次数
王传兵 11 11 0 0 否 7 7
2025 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全程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会
议。在董事会会议中,对各项议案审慎研判,主动参与议题研讨,充分结合专业能力发表意见建议,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在股东会上,认真听取各方股东意见,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慎研判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议案中存在的疑问与待明确事项,本人坚持会前与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核实,依托专业知识对议案内容进行客观分析论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与自身意愿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皆表示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2025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王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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