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新益)(已离任)
本人作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农股份”)的独
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换届离任)。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离任,自 2025 年 5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一)个人基本信息
何新益,男,汉族,1974 年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领域为
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入选“天津市高校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院校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现任天津市粮油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茶叶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食品学会理事、天津农学院食
品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性的说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已就任职独立性进行专项自查,具体如下:1.不在
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2.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任职;3.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席次数
何新益 3 3 0 0 否 3 3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
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了解议案背景,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发表意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建议。同时,本人按时列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听取各方股东意见,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慎研判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于会议审议事项,会前充分沟通,与相关负责人对接核实关键信息;会上客观分析议案利弊,注重风险防范与价值考量;任期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基于独立判断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皆表示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次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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