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169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8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69号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科材料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科材料,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169 号审计报告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销售收入确认
(一)销售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及“附注五、注释 38”。
鑫科材料 2025 年度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475,050.80 万元,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456,462.99 万元。由于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鑫科材料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是鑫科材料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同时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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