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7:22:21 股吧网页版
鑫科材料:政旦志远:鑫科材料2025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169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18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审 计 报 告

政旦志远审字第260000169号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科材料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鑫科材料,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

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169 号审计报告

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销售收入确认

(一)销售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五)”及“附注五、注释 38”。

鑫科材料 2025 年度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475,050.80 万元,其中
主营业务收入 456,462.99 万元。由于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鑫科材料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是鑫科材料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同时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