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的独立董事,在本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独立性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忠实义务、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2025 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北京市国资委陆续出台深化监事会改革、落实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政策精神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监事会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首旅酒店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撤销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全面完成了监事会改革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将承担原监事会相关职能,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深感责任更加重大。过去一年,我对公司审议的重要事项予以监督审核,按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了促进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同时,积极有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实现公司保持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
2025 年,公司继续坚定“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按照董事会提出的继续从住宿业的本质出发,以“成为最值得信赖的专业住宿业管理平台”为愿景,以“用专业和技术为顾客和合作伙伴创造物超所值的价值”为使命,推进“发展为先、产品为王、会员为本、经营至上”等核心战略,依靠领先的科技和全面的人才支撑体系,在线化、数字化、智能化全面赋能酒店业务发展,以“中国服务”
为统领,充分利用自身品牌、规模、资源、平台、技术优势,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吃、住、行、游、娱、购”等板块的资源连接起来,全力打造“如旅随行”的产业链和顾客价值生态圈。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独立董事应履行义务与职责,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对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其它专项的沟通会议上,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清楚、明确地发表独立意见,以独立、客观和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参考第三方行业数据和文献,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及国内其他酒店集团的发展趋势,比较客观和全面的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中的义务与责任。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 9 次,出席公司股东会 3 次,未有缺席董事会及
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的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有异议或反对事项,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同意意见。对公司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表示满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
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实际 委托 缺席 参加股东 备注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会次数
李燕 9 9 0 0 3 2024年9月24起继续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年度在公司现场办公和调研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公司的积极组织与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和现场会议以及线上线下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重大事项,就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市场
竞争和内控建设等情况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了审计工作等,在前述工作基础上根据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对公司财务业务系统数字化提升和创新上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3 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以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并圆满完成年度内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规定要求。
1、现场调研
2025 年下半年,本人参与了多次现场调研,研究了酒店业务模式创新等,主要包括:
(1)和平里大酒店(以下简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