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证券简称:中稀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稀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30,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
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 A 塔写字楼 37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总
裁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董事、总裁陈志新代表公司经理层所做的《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同意董事长杨杰代表董事会所做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舞弊行为和重大遗漏。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告“临 2026-01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5,304,136.2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530,413.62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 76,773,722.60 元。公司拟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实施现金分红,合计现金分红 50,465,386.50 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36,435,9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5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308,336.10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6 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合规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杰、刘子龙、戚思胤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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