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7 17:38:02 股吧网页版
600260: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8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2-014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8 月 6 日,株洲高新动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
动力公司”)以合同纠纷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了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凯乐公司”)、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商贸公司”)、武汉凯乐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凯乐应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凯乐公司”)的财产和银行账号。2021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公司银行账户及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1),该事情发生后,为保障公司发展,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法院”
或“本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1)湘 02 民初 48 号)、(2021)湘 02 民初
49 号),在株洲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与高新动力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现将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一:原告高新动力公司与被告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第三人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公司”)合同纠
纷一案,由株洲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立案,案号(2021)湘 02 民初 48 号。
高新动力公司向株洲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向高新动力公司支付货款 312206400 元;二、湖北凯乐公司、科达
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向高新动力公司支付违约金 9366192 元(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按每日万五暂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之后继续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
止);三、高新动力公司对科达商贸公司质押的湖北凯乐公司 3000 万无限售流通
股享有质权,有权优先受偿。

事实和理由:2020 年 4 月 11 日,高新动力公司与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
公司、湖南凯乐公司签订了《供应链服务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为共同采购人,并指定湖南凯乐公司作为代表与高新动力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向高新动力公司采购货物。该货物由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指定高新动力公司向新一代公司采购,并由新一代公司直接交付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应于《产品购销合同》签订之日起 270 日内无条件向高新动力公司一次性支付项下全部货款。如新一代公司违约,发生不及时向高新动力公司交付采购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合格、数量不符等所有违约或毁约行为,均由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与新一代公司共同连带承担违约责任,高新动力公司已向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收取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仍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向高新动力公司承担全额履行支付义务。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未如期全额支付货款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延迟履行金,并承担高新动力公司追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同年 4 月高新动力公司与新一代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采购货物,并同时与湖南凯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销售货物,
并完成本轮交易。2020 年 8 月,各方开始继续交易。自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间,高新动力公司与湖南凯乐公司签订 40 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共计 1973577390 元。因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公司对高新动力公司已经取得新一代公司交付的“到货交接单”货款拒绝支付,已经构成违约,给高新动力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向本院提起诉讼。

诉讼二:原告高新动力公司与被告湖北凯乐公司、科达商贸公司、湖南凯乐
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株洲法院于 2021 年 8 月 6 日立案,案号(2021)湘 02
民初 49 号。

高新动力公司向株洲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解除高新动力公司与湖南凯乐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2021 年 3 月、4 月签订的 27 份《产品购销合同》;二、湖
款 1453233390 元、支付违约金 72661669 元;三、湖南凯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