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0 20:00:01 股吧网页版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完成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
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陈卫(董事长)、陈森洁、吴国明、李阳、赵伟锋

职工代表董事:赵芳华

独立董事:俞铁成、饶钢、吴文芳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审计委员会:饶钢(召集人)、吴文芳、赵芳华

(2)战略委员会:陈卫(召集人)、陈森洁、吴国明、李阳、俞铁成

(3)提名委员会:俞铁成(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文芳(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总经理:吴国明

(二)副总经理:李阳、赵伟锋、陶春雷、李炳军

(三)财务总监:陈圣华

(四)董事会秘书:张龙

(五)证券事务代表:戴毅清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其中,董事会秘书张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证券事务代表戴毅清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此外,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 568 号

联系人:张龙、戴毅清

联系电话:0575-82027721

联系邮箱:ir@yankon.com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1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国明: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 年加入公司,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历任公司灯具事业部、亚太营销管理中心、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中韩合资浙江阳光碧陆斯有限公司、浙江阳
光照明灯具公司、浙江智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 年至 2023 年 10 月
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获得“上虞市劳动模范”“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第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曾任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光源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阳: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