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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0 20:00:01 股吧网页版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1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陈卫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审计委员会:饶钢(召集人)、吴文芳、赵芳华

(2)战略委员会:陈卫(召集人)、陈森洁、吴国明、李阳、俞铁成

(3)提名委员会:俞铁成(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文芳(召集人)、饶钢、赵伟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吴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李阳先生、赵伟锋先生、陶春雷先生、李炳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陈圣华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张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戴毅清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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