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5-029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了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在编制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修订后)
1 信息披露制度
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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