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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01:23 股吧网页版
阳光照明:阳光照明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刘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刘葳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并充分发挥我的经验和专长,在完善本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广大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担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葳,男,198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观达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任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以上两次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均按时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出席率 100%,讨论内容涵盖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2024 年年报相关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本人参加上述会议均提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6次。本人对各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二)其他履职情况

1、关注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认真研读公司相关的公告文件、新闻报道及行业资讯,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规范运作、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董走访了公司浙江上虞生产基地,通过座谈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计划。同时,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与公司董办就信息披露事项展开沟通并提供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4、参加履职相关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学习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案例。本人于
2025 年 3 月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2025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

公司的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会议组织,负责相关会议议案材料的编制、签字页收集等工作,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公司亦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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