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0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
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76,672,681.64 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1,335,052,966 股
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73,556,885.5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2.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3,556,885.58 186,907,415.24 173,556,885.5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19,954,145.36 156,466,13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88,557,805.50 203,019,478.63 215,348,638.16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 1,476,672,681.64
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34,021,186.4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6,420,283.01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5,490,168.1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810,441,469.41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否
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
元
现金分红比例(%) 92.0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否
低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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