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06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由其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 首席合伙人:高峰
(6)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7)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8)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312 人;
(9)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10)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11)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12)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13)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4)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5)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 成为注册会 从业开 执业开始时 近三年签署
角色 名 计师资格时 始时间 间 及复核上市 备注
间 (中汇所) 公司数量
项目合 潘
伙人 炜 2017 年 2011 年 2017 年 4 月 1 家
权
签字注 陈
册会计 晓 2019 年 2018 年 2019 年 4 月 0 家
师 丽
质量控 孔 从 2025 年开始为
制复核 令 2007 年 2004 年 2009 年 8 月 9 家 公司提供审计服
人 江 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炜权、拟签字会计师陈晓丽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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