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1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5 月 24 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
在任期届满前规范、高效运作,稳妥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综合考量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知识结构、专业技能、行业经验及其可能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同时充分考虑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要求,遴选产生合适人选,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陈卫先生、陈森洁先生、吴国明先生、李阳先生、赵伟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俞铁成先生、饶钢先生、吴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饶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候选人的诚信档案查询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一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诚、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卫:男,1975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 年至 2000 年任上海森恩浦照明电
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
年至今任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1 月兼任
公司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森洁:男,1949 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公司创始人,历任上虞灯泡总厂厂长,浙江照明电器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浙江省首届“十大发明家”、
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称号;2003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国明: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1 年加入公司,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公司技术负责人;历任公司灯具事业部、亚太营销管理中心、制造管理中心总经理,中韩合资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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