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600262 证券简称:北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 年 5 月 12 日,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北方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以 22.99 元/股的价格向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9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6%,转让总价款为205,760,500.0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转让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特沃(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股) 8,950,000.00
转让股份比例(%) 5.26
转让价格(元/股) 22.99
协议转让对价(元) 205,760,500.00
□全额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具体为: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交易日内,受
让 方 向 转 让 方 支 付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的 30% 即
61,728,150.00 元(大写:陆仟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壹佰伍
拾元整)作为首付款;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或满足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的 50%,即 102,880,250.00 元(大写:壹亿零贰佰捌拾捌
价款支付方式 万零贰佰伍拾元整):①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协议转让的确认意见;②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视本次股份转让为非法,或限制、禁止、阻止本
次股权收购;③不存在限制、阻止、严重延误或禁止本次
股份转让的诉讼、仲裁、其他政府程序或书面约定;在标
的股份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 5 个交易日,受让方支付本协
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即 41,152,100.00 元(大
写:肆仟壹佰壹拾伍万贰仟壹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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