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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59:41 股吧网页版
景谷林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牛炳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回顾 2024 年度的工作,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牛炳义先生,汉族,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本人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
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并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对有关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人会议出席率和参与决议
决权,认为公司历次会议的召开和决议都能够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参与和跟进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024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各项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和经营情况,认真了解生产经营状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至公司云南景谷生产基地、昆明及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讨论沟通 2023 年年度审计事项及 2024 年度预算事项,积极参加了公司各阶段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专门会议。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线上参加了云南证券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并积极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在履职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等提供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就有关财务、内部控制等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证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配合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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