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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59:43 股吧网页版
景谷林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9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9)10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2000年8月25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每股5.19元,募集资金总额19,59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10,500万元。

2006年8月,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10股转增6.2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12,98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98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09835283M。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伐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人造板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当期发生亏损人民币
10,401.16 万元,与上年相比由盈转亏;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302.08 万元,较上年下降 96.7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529.53 万元,累计亏损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为 73.48%,
较上年上升 10.05%,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目前,人造板行业开始步入调整期,行业洗牌激烈程度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

为此,公司管理层拟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以维持、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这些措施包括与控股股东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降低债务负担;编制未来经营预算,在出现资金缺口的同时,做好融资计划,向控股股东协商提供财务支持;保生产、促销售,在激烈的市场价格竞争中,研发利润较高的新产品,与头部家居行业上市公司加大合作,提高产品性价比,提高供应量;并根据《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探索新的行业转型之路。

公司治理层、管理层没有终止经营或清算本公司的计划,未来将倾尽全力维持、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本财务报表依旧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但是以上事项或情况,仍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5“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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