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 12 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
立日期)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4)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期限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同时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2025 年 10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上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会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
分、恰当。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上会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19 日、2026 年 3 月 5 日和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召开了三次专门会议,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重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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