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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8:47:23 股吧网页版
ST景谷: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牛炳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回顾2025 年度的工作,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牛炳义先生,195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炳义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
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任期期间
对有关决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人会议出席率和参与决议事项表决率均为 100%。本人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历次会议的召开和决议都能够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审议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个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了 3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监督和跟进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关联人名单、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等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了 2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均亲自召集及出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董事会秘书、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各项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运作和经营情况,认真了解生产经营状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 3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等议案,本人对任期内的会议均亲自参加并就有关事项与公司进行充分、细致沟通,对所议议案投赞成票,同意将相关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通过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多次参加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讨论沟通的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事项,日常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充分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心公司的经营发展。在履职过程中,本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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