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47:23 股吧网页版
ST景谷: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 景谷 公告编号:2026-01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581,526.21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 -770,876,825.42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246,108,423.52 元,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45,953,559.89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5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即公司股票将在披露《2025 年
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6 年 4 月 24 日停牌一天,2026 年 4
月 27 日复牌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景谷”变更为“*ST 景谷”,证券代码不变。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