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6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6-29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独立董事宋建波因公务原因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6 月 25 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公司六层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独立董事宋建波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成思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长齐占峰主持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李威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李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许禄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李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威基本情况如下:
李威,男,54 岁,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6 年 6 月开始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 2009 年 7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级证券事务代表至今,现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李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6-30 号公告.
(二)关于聘任梅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梅晗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梅晗基本情况如下:
梅晗,女,39 岁,大学本科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副部长,企业发展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部门正职级)。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向子公司推荐董事、监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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