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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家仪)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赵家仪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民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北若言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中策知识产权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湖北省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本人自 2019 年 5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离任。本人具备丰富
的法学与法学实务知识,能够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期内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次数 2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数 1

现场参 通讯表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会次数 决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0

审议议案的过程中,在认真听取有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必要的质询后,我积极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 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同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建议,比较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我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 年度,在本
人任职期间,亲自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 次,并就决策事项和各位与会委员
认真查阅及审议相关议案,勤勉尽职地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确保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 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 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的情况。

同时,本人注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 务问题积极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并通过参加股
东会等方式,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现场办公及检查情况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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