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27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没有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89,083,302.0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1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98,761,19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40,370,900 股后的股本基数为1,158,390,29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3,261,962.16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67,992,848.98 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11,254,811.1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243,261,962.16 245,421,098.16 -
(元)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 - 194,979,687.1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40,707,781.22 601,182,827.25 -93,171,306.60
(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
报表未分配利润 3,689,083,302.0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488,683,060.32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回购注销 194,979,687.19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349,573,100.6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683,662,747.51
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 否
(D)是 否低于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95.57
现金分红比例(E) 否
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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