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26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杭州会议室及台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华俐女士、姜金栋先生、易静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赵家仪先生、杨立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登载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21 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
至 目 前 已 累 计 回购 的 股 份 数 为 基数进 行 测算 ,合计 拟 派发 现金 红 利
243,261,962.16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67,992,848.9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11,254,811.1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登载
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五、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拓展、项目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稳健,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在 2026 年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名称 2026 年拟申请额度(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椒江支行 140,000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注 1) 70,000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椒江支行 50,000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50,000
5 民生银行台州分行 40,000
6 中国银行椒江支行 50,000
7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30,000
8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30,000
9 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20,000
10 中国农业银行椒江支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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