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海正药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26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在杭州会议室及台州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华俐女士、姜金栋先生、易静薇女士及原独立董事赵家仪先生、杨立荣先生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登载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研究,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21 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扣除截
至 目 前 已 累 计 回购 的 股 份 数 为 基数进 行 测算 ,合计 拟 派发 现金 红 利
243,261,962.16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67,992,848.9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11,254,811.1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56%。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登载
于 2026 年 4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五、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拓展、项目投资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现金流稳健,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在 2026 年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银行名称 2026 年拟申请额度(万元)

1 中国工商银行椒江支行 140,000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注 1) 70,000

3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椒江支行 50,000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 50,000

5 民生银行台州分行 40,000

6 中国银行椒江支行 50,000

7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30,000

8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30,000

9 广发银行台州分行 20,000

10 中国农业银行椒江支行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