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36 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
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发来的《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的告知函》,国贸集团拟以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72,673,9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06%。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6年3月3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发来的《关于拟公开征集转让所持海正药业6.06%股份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通过的函》,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审核,同意国贸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1日披露的“临2026-02号”、“临2026-19号”、“临2026-20号”公告。
2026年4月15日,公司收到国贸集团发来的《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转让延长公开征集期限的函》,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4月15日),国贸集团未接到意向受让方的正式报名。为切实、稳妥保障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工作整体进程,国贸集团决定延长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期限,延期方式为自2026年4月16日开始,按10个交易日为一个周期公开征集,若前一个公开征集期满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按10个交易日为一个周期进行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公告终止征集,届时国贸集团将书面通知公司。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
本次公开征集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与受让方确定的最终转让价格及所签《股份转让
协议》仍须经转让方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与国贸集团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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