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5-06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 1.58 亿元(含),综合授信业务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58 亿元(含);其他金融服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本次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中国华电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40,309.99万元(含存放华电财务公司保函保证金 1,469.27 万元),贷款余额 0 元,综合授信业务使用 56,583.67 万元,其他金融服务保函支付手续费 192.25 万元。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华电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 号楼西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罗贤
注册资本:5,541,117,395.08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17783037M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4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华电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包括: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三)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505.02 亿元,
负债总额为 374.70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30.32 亿元,资本充足率为 13.55%;
2024 年营业收入 15.45 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 9.57 亿元;营业支出 0.23 亿元;
利润总额 15.22 亿元,税后净利润 6.21 亿元。
(四)其他
华电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华电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合同方:甲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服务业务
1.在乙方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批复的前提下,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或指示向甲方或甲方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具体有:
(1)存款服务业务;
(2)结算服务业务;
(3)综合授信服务业务;
(4)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二)存款服务业务
乙方在为甲方或甲方的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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