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骆小春)
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任职资格以及公司人才队伍后备建设情况等。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骆小春,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曾任: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工业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法学教授。兼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查,对议案、报告认真审议,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出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对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积极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骆小春 9 次 9 次 0 次 0 次 否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率
骆小春 4 次 4 次 1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本年应 亲自出
独立董事 加审计委 席审计 加薪酬与 薪酬与考 参加提 席提名 出席率
姓 名 员会次数 委员会 考核委员 核委员会 名委员 委员会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骆小春 7 次 7 次 3 次 3 次 3 次 3 次 100%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审计机构保持紧密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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