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同春-已离任)
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2025
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建设、职工工资动态监控情况等。现就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同春,1963年6月出生,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海大学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抗震防灾专委会主任委员,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院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教授,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水利学会水工结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水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5 年
任职期间,我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查,对议案、报告认真审议,对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提出有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对经营中遇
到的困难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积极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同春 8 次 8 次 0 次 0 次 否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出席率
李同春 4 次 4 次 100%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公司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出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本年应 亲自出
独立董事 加审计委 席审计 加薪酬与 薪酬与考 参加战 席战略 出席率
姓 名 员会次数 委员会 考核委员 核委员会 略委员 委员会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李同春 6 次 6 次 3 次 3 次 4 次 4 次 100%
(1)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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