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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8 23:05:57 股吧网页版
航天信息: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9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作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二、 公司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三、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具
体规划

(一)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 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并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 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 实施现金分红及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公司在当年盈利(或半年度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数或者没有出现公司现金流发生困难导致公司到期融资无法按时偿还的情况;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等董事会认为会对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生;
(5)不存在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 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 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三)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四)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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