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拥有法律专业相关资质及能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的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履历
夏瑜杰,男,1969 年 1 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安徽三联律师
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
1 / 11
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 1 月至 11 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我按时出席了公司所有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在参加相关会议时,我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在年内我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不少于 4 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 / 11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亲自出席了公司全部 8 次董事会。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反对(票) 弃权(票)
夏瑜杰 8 8 0 0 0 0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参与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会前对公司发送至邮箱的会议文件认真预习,会上与委员会其他成员认真研讨议案内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我
的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