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6-010
900943 开开 B 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5 年 12 月 5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要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对原
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说明: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调整;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的财务报表数据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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