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5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40,000万元~6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1.63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057.0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3.73%
实际回购金额 44,996.5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8.02元/股~11.62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2.01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下简称“2025 年回购计划”)。有关本
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及 2025 年 5 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63
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次 2025 年度回购计划的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 5,000,000 股,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50,570,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73%,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
人民币 11.62 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8.02 元/股,回购均价为 8.90 元/股,使用
资金总额 44,996.51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
详见公司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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