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9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3020 证券简称:宁冠鸿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宁冠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8年5月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作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6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公告编号:2018-008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三)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宁冠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宁冠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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