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度,作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董家鸿,1960 年生,医学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1993 年获得中国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的普通外科博士学
位。198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现称陆军军医大学
西南医院)肝胆外科工作,2007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工作。现于清华大学担任多个职务,包括临床医学院院长及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院长。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会3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次数
议
董家鸿 10 10 0 0 否 3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设立有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聘任总经理(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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