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3
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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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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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1465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5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问询函所提有关财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 “我们 ”) 对亿 利洁 能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洁能公司”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结合年报审计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1.年报及审计报告等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39.06 亿元,约占货币资金的 99.92%,贷款余额为 0。财务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控制,系上市公司关联方。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已计提财务公司存款减值损失 4.2 亿元,并按权益法核算产生了投资损失约 0.51 亿元,由于无法判断存款的可收回性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等,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董事徐辉因此不能保证公司年报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前期,你公司在回复本所问询函时称,公司从财务公司及时支取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和潜在限制,已向集团和财务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将持续予以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款项的实际流向,以及形成的财务公司相关资产状况,明确说明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审慎判断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款项的可收回性及减值计提的具体依据,是否存在较大逾期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3)就存放财务公司款项可收回性风险,公司目前向财务公司、
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核实情况的进展及拟采取的措施;(4)请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等利益侵害事项,说明自查过程,并说明为防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相关内控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并进一步结合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规模大及可收回性存疑等情况,说明针对公司货币资金真实性、可收回性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核查手段、覆盖比例及取得的主要审计证据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支取受限情况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回复】
1、关于货币资金(含财务公司存款)真实性,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独立获取各重要主体的《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2)于银行柜台现场亲自获取各主要账户的银行流水(或者亲自监督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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