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3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2019年6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贵局的相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与洛阳涧光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涧光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2019年4月8日向贵局办理了辅导备案手续,经贵局《辅导备案材料接收表》确认,涧光股份正式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期。东方花旗现将第一期(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6月6日)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行业特种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是一家为用户提供满足环保节能等需求的技术创新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封闭式智能除焦输送及装储成套装备、延迟焦化装置水力除焦系统、延迟焦化装置焦炭塔自动顶、底盖机系统、硫磺湿法成型系统、石油化工领域特种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特殊检测成套方案、技术转让及服务等。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能够正常履行三会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现有内控制度运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三)本次辅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本次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发行债券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本阶段完成的主要辅导工作情况
(一)辅导时间
(二)辅导工作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东方花旗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接受辅导人员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本期辅导工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东方花旗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就有关问题与涧光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由东方花旗组织召开了多次中介协调会,并就公司内部治理、财务核算、募集资金投资等召开了多次专项讨论会,对涧光股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制定并协助公司执行相关问题解决方案。
第二部分:东方花旗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组织了涧光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接受辅导的人员切实理解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
主要内容如下:
1、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
东方花旗在已有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重点了解涧光股份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等情况以及辅导对象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与掌握程度和其诚信意识。通过调查了解,东方花旗没有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违法情况,公司运行情况良好。东方花旗后续将进一步深化核查。
2、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东方花旗与涧光股份相关负责人及有
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3、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集中授课培训
东方花旗根据辅导计划,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股东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近期发行审核情况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公司上市条件的要求,使接受辅导的人员深刻理解上市法规要求,明确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和自律意识。
(三)辅导人员
东方花旗本次参加辅导的人员:郁建、宋杨、孙帅鲲、钱舒云,其中郁建为辅导小组组长。本阶段新增辅导人员为郑睿,以上人员均为东方花旗正式员工,每个辅导人员同时辅导的企业家数不超过四家,均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新增的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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