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6 月 16 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 2025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东方国际创业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现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间称“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行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司的组织和行为,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1 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1998)072 号]文批准,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体改审(1998)072 号]文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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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0001005620 ]。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12080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捌仟贰佰玖拾叁万贰仟贰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柒仟柒佰壹拾肆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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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零壹(882,932,201)元。 叁仟柒佰叁拾柒(877,143,737)元。
序号 原条款 现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4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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