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文守逊,男,汉族,1969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博士生导师。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会计硕士办公室主任、专业学位办公室主任。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生导师,为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金融专业硕士指导教师;本人长期在高校从事资本市场和财务管理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主持的 2 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的 40 余篇学术论文、承担的 20 多项市级部门和企业单位委托项目,都是关联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领域,本人具备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
目前,本人同时任职包钢股份(证券代码:600010)和重庆红马资本管理公司(非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附 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 1%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公司前 十名股东的情形;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下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没有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均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委托和缺席次数。会前,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交谈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 极作用。参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本年应参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加股东大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文守逊 17 2 15 0 0 4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积极参与任职委员会相关工作,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参加提名委员会 4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勤勉尽责的参与,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进行讨
论和审议,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董事会。
(四)日常工作情况
1.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 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出席了全部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工作总结,指导内审工作;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年审情况等进行沟通,对年审工作情况表示认可。
3.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充分利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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