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5 17:41:40 股吧网页版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5-04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公司收到仲裁决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51,995,000.00 元

本次仲裁为租赁合同纠纷,本次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且租赁款项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和瑞华”)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徐
州和瑞华提起仲裁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2025 年 9 月 6 日临 2025-035 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提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法院(2025)苏
01 民特 413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南京中央商
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进展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5
年 9 月 24 日临 2025-038 公告)。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决定书》(2025)徐
仲决字第 282 号,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5-045

仲裁机构名称:徐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

申请人: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全

住所地: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紫霞商业街

被申请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珺

住所地: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79 号

(二)仲裁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决定书》(2025)徐
仲决字第 282 号,具体内容如下:

本委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已立案,因此,本案应中止仲裁,等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裁定后,再根据裁定,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中止仲裁程序。

本决定自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租赁款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