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2025 年 12 月 30 日)
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股东会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四、现场会议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五、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与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为维护股东会会场秩序,未经本公司许可,在股东会现场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六、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八、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现场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九、在本公司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议案 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沛县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控制的沛县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新增租赁沛县雨润所拥有的位于沛县新城区汉城路西侧韩信路南侧夏侯
婴路北侧沛县喜润城 B1 至 4 层建筑面积 138,557.14 平方米的物业,用以作为公
司商业连锁江苏沛县店的商业经营场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珺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关于租赁沛县商业经营物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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