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52:04 股吧网页版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6-01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公司《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以持续优化经营、改善治理,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经营,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百货零售业务,同时与罗森开展战略合作拓展便利店业务版图。此外,公司还涉及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少量纯住宅开发外,多数为百货门店配套的自建综合体。目前运营中的门店均位于所在城市核心商圈,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认知度、专业化的运营能力和精细化的管理实践,公司在区域内保持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零售主业,围绕调整结构、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开拓新增长点的发展思路,持续优化商品组合与服务体验,加大创新营销力度,强化线上线下协同运营能力,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品牌影响力,着力打造以优质商品和贴心服务为核心的企业竞争优势。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公司将继续深耕主业,深入挖掘现有资源潜力,始终把消费者需求放在第一位,不断改善服务体验。积极开拓新市场,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趋势的新品和服务,持续调整品牌结构,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同时,注重门店环境打造,持续完善儿童娱乐区、美食广场、文化交流空间等特色区域,为顾客营造更丰富且多元的购物场景。

(二)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运营效率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6-013

数字化转型是零售行业的大趋势,对提升运营效率、增强竞争力、推动创新都很关键。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强化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为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消费”的应用场景,推动 AI 技术在客流分析、智能导购、库存优化等业务场景落地,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智能的购物体验。

(三)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商品竞争力

公司将持续推进品类管理优化,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商品选择和更可靠的品质保障。建立科学的品类结构,制定差异化的品类发展策略,持续优化选品逻辑和汰换规则,提升商品吸引力和盈利能力,实现业务端全覆盖。同时,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与供应商建立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保障商品品质和供应稳定性,提升商品性价比和市场竞争力。持续优化商品展示方式和陈列布局,创新促销手段,提高商品曝光度和销售转化率。

二、强化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质量。2026 年,公司将结合最新监管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内容,围绕投资者关注重点,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更好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三、加强投资者互动交流,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突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披露对投资决策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沟通机制,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将持续完善多元化沟通渠道,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股东会、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交流互动,切实保障沟通渠道畅通,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动态和发展规划。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聚焦百货零售主业,明确市场定位,精耕细作日常运营,不断提升市场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