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深圳久安在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提交对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 1991
年 10 月成立的深圳福田区审计局下属深圳福田审计师事务所。1997 年 12 月,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改制后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 12 月,经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8 月更名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0 月,经证监会和财政部备案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洛。总所位于深圳,现已陆
续设立北京分所、江西分所、香港分所、福建分所、安徽分所、河南分所、粤港澳大湾区分所、前海分所等八家分所。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深圳久安从业人员 200 余人,合
伙人 24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9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9 人。深圳久安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中,超过 80%具有国内资本市场证券业务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事项于 2025 年 9月 17 日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深圳久安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深圳久安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深圳久安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
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深圳久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深圳久安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深圳久安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深圳久安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深圳久安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深圳久安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
2025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圳久安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深
圳久安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1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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