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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新材: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君晖)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季君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季君晖,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11次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本人的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本年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 本年应出席股东 本年实际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会的次数

季君晖 11 11 0 7 7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分别对公司关联交易、为子公司融资担保、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并主持会议2次,对公司拟任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管进行资格审核。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多次进行沟通,现场听取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提供的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PBAT、贵金属等行业形势、产业动态以及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 ,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
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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